发布日期:2025-09-12
浏览:903
本办法适用学生的课程请假,因故无法按时上课者须向任课老师请假,若需要学院请假单的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可申请的情况(原则上学生应按时去上课,因以下原因无法上课者可申请办理,其他情况的请假不予批准)
(1)因生病无法上课:因病请提供医院相关证明材料,1-3天内的可以只提供医院看病证明(如病历等),3天以上的需要医院病假单或住院单。
(2)因校内课程考试与上课时间冲突:提供网上考试安排(或老师考试安排的邮件等)和课程表截图。
(3)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上课,如亲人去世。
注:若因为交通原因(如车次临时取消、买不到车票等)的请假不予批准,出行时应预留提前量或其他交通预案等等,以便保证按时返校上课。
2、申请时间
春、秋学期1-16周,夏季学期1-4周,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对于因病请假的同学考虑需要去医院看病,可以事后网上申请(2天内),但最晚不得超过2天提交申请。若上课前还未审批结束的(或因需要等医院证明还未申请的),请先和任课老师请假报备,后续审批通过后再给任课老师补交请假单。
3、申请办法
登录交我办APP(或数字交大my.sjtu.edu.cn)——beats365——学生请假申请——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请写清楚请假原因,附件上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第1条)。
思政老师、教务老师将进行审批,三天以上还需教学院长审批(最长不超过1个月)。审批完成后请假单提供给任课老师,作为请假凭证(审批通过后系统中可直接打印请假单)。
4、其他说明
(1)一学期请假时间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或六周及以上的,应办理休学。
(2)开学初的注册报到请假不适用此流程,注册报到请假请按每学期注册报到通知中的的请假办法办理。
(3)若网上系统无法申请,可填写线下申请表《请假审批表》,并附上证明材料,线下签字盖章。
(4)咨询电话(021)34204164 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