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届本科生、秋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1 浏览:529


为做好2026届本科生、秋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 月15日至18日      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6 月20日(周六)   本科生毕业典礼(详细计划另行通知) 

6 月21日至23日      本科毕业生离校 

6 月30日前             秋季毕业研究生离校


二、本科生办理离校手续有关事项

(一)毕业生在离校前应将所借学校的图书、资料、仪器、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所借部门,交清各种费用。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 

(二)实行网上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通过“交我办”App毕业离校板块查询办理须知和办理状态,然后根据未审核通过事项的提示,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三)户籍迁移手续办理有关规定 

属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应及时办理户籍相关手续,逾期办理者,相关户籍业务将无法办理。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外省市就业 

(1)在线申请《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 

在“交我办”的“安全保卫”、“集体户口迁移”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户口迁出申请,户政科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

(2)打印《户口迁移证》 

闵行校区:请携身份证和《准予集体户口迁移明》至江川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鹤庆路398号)办理。 

徐汇校区:携身份证和《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至徐家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宜山路188号)。 

(3)上传《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迁移证》扫描或手机拍照,按第一步申请《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的流程进行上传,户籍迁出通过。

2.留沪就业 

(1)申请上海户口 凡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选择留沪就业并需要落户上海的同学,请向就业单位提出落户上海的申请,然后等待上海市的审核通过后可收到“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申请期间学校的集体户口将给予暂时保留。 

(2)在线申请户口迁出 在“交我办”的“安全保卫”、“集体户口迁出申请”中办理迁出手续,学校户政科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下载打印《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然后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国内升学 

(1)本校升学 

在“交我办”的“安全保卫”、“集体户口暂留申请”中进行暂留申请,并向学校户政科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本市其他学校升学 在“交我办”的“安全保卫”、“集体户口迁出申请”中填写迁往地址并上传《录取通知书》。户政科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下载打印《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后凭此信息页前往落户。 

(3)升入外省市高校 

按照“外省市就业”相关流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出国及其它 

因公出国(境),参加支教、支边、“三支一扶”等国家或政府项目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需在“交我办”的《集体户口暂留申请》中进行户口暂留申请,最大暂留时长根据以上所参加的项目时长而定。 

暂留期间,学校户政科仅提供“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暂留期满,毕业生本人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否则将被归为 “滞留户口”。 

5.户口未迁入学校 

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离校系统中的户口会自动审核通过。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有关规定 

1.党员

请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务必于【2026年6月12日(周五)17:00】前,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线上登记,并同步在智慧党建平台发起转接流程。转往上海市外的党员需领取纸质介绍信,并按要求反馈回执。

详见通知:/xsgz_bszn/2467.html

如有问题,可登录beats·365(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工作热线平台咨询:https://ssc.sjtu.edu.cn/m/f/82a7f549  业务类型选择“学生党建”。

2.团员

二十八周岁以下毕业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s://www.kdocs.cn/l/ce90KSMAisfr。团支部管理员及时完成转接审批。同时需在团支书处领取团组织关系转接贴纸。相关问题可通过所在班级团支书咨询。如有其它问题,可发送邮件咨询:youth.see@sjtu.edu.cn 。

3.群众

非党员、非团员的毕业生由学校负责统一在网上离校系统进行确认登记,不需办理相关手续。

(五)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毕业班停止借书,并于离校前还清在图书馆借阅的所有图书和光盘,还应结清遗留费用。 

(六)财计处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1.中行卡处理:建议保留该卡继续使用,如需注销,请在毕业离校一年后前往银行办理,以免影响各类奖励款项的发放入账。 

2.欠费缴纳:尚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生,请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1)网上缴费:访问网上缴费平台(www.jdcw.sjtu.edu.cn/payment);

 2)“交我办”APP缴费:登录APP,依次进入“财务”->“业务办理”->“在线缴费”模块操作。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21-34206459(范老师)。

(七)学生事务中心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1.在校期间向银行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承办)的毕业生,请根据学生事务中心(综合业务部)的邮件通知,及时至学生中心2号工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暂未办理或银行暂未审核通过的,离校系统界面“学生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将暂不予通过。因相关审核操作可能有延迟,如有疑问,可至学生中心2号工位咨询或者通过电话(021-54742384)联系学生中心贷款医保服务。 

2.离校系统界面“学生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 显示未审核的学生,请至学生中心2号工位办理。也可以通过登录链接 https://ssc.sjtu.edu.cn/f/0857ec54 进行申报 , 并发送邮件至 Al-forever@sjtu.edu.cn 进行线上审核办理。

(八)后勤保障中心能源管理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凡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毕业生需在离校前至交我办-生活服务-宿舍电费或圈存机查询自己宿舍的电费余额,如欠费或少于离校日前使用的电费,请尽快充值以保证离校前用电正常。如余额多于离校前使用的电费,本科毕业生多余电费将由能源管理办公室按均摊原则统一报送财务处退款至每个毕业生银行卡内。能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地点:闵行校区在第一餐饮大楼后面闵西校园卡充值点,徐汇校区在研一楼一楼充值点。

(九)宿舍管理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毕业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离校前需将宿舍行李搬离并将宿舍清理干净,将寝室钥匙交还到所在宿舍楼栋管理室。6月23日17:00 前本科毕业生完成退宿、离校。因相关课程仍等待毕业资格审核的同学,待毕业资格审核后完成退宿、离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校区离校手续办理方式如下: 

1.闵行校区:6月10日-18日,本科和硕士毕业生可提前一天登录https://ourhome.sjtu.edu.cn/checkout 申请退宿,无需到学生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因系统更新时长原因,离校系统中的退宿手续将在下个工作日完成。学业延期学生到学生中心一楼大厅 9 号窗口办理宿舍调整手续。博士毕业生至学生中心一楼大厅10号窗口办理退宿。 2.徐汇校区:毕业生在本人住宿大楼管理室办理退宿手续, 离校系统中的退宿审核将在下个工作日完成。学业延期学生到本 人住宿大楼管理室登记。 3.其他校区以具体通知为准。

2.徐汇校区:毕业生在本人住宿大楼管理室办理退宿手续,离校系统中的退宿审核将在下个工作日完成。学业延期学生到本人住宿大楼管理室登记。 

3.其他校区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学生档案转递

请6月毕业生于【2026年6月17日(周三)17:00】前,登记准确的寄档信息。除留校直研学生无需寄档,其他去向(如就业、出境等)请根据通知要求填写。

详见通知:/xsgz_bszn/2468.html

(十一)行李托运

1.需要在学校办理行李托运手续的毕业生,可以到快递服务中心(闵行、徐汇)办理。 

2.闵行校区可以就近到临时托运点办理,地点:闵行东3区学生宿舍区(东20栋至东27栋中间大草坪及停车棚周边,三餐东侧);服务时间:6月10日-20日9:00~16:30,服务电话:13764237579,54740301,54740300。 

3.徐汇快递中心为毕业生提供到宿舍楼下收取包裹服务。毕业同学如需寄件,可联系徐汇快递中心,服务时间:6月19日-25 日9:00~17:00,服务电话:15881925802、18918115187。

(十二)二手自行车/电瓶车回收

需要处理二手自行车/电瓶车的毕业生,可到闵行校区东24宿舍楼西侧参加回收活动,活动时间:6月12日-6月18日每天 11:30-16:30,服务电话021-34203071。


秋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有关事项

(一)2026届秋季毕业研究生实行网上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通过“交我办”App毕业离校板块查询办理须知和办理状态 然后根据未审核通过事项的提示,按“本科生办理离校手续有关事项”到各校区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二)研究生宿舍电费的余额由同宿舍最后一位离校学生可携带校园卡或缴费凭证至能源管理办公室办理退款,能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地点:徐汇校区研一楼一楼充值点,闵行校区在第一餐饮大楼后面闵西校园卡充值点。博士后的毕业生凭《进站接收函》复印件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相关手续。

(三)毕业论文相关要求

1.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外,毕业研究生在离校前均应完成学位论文的归档,将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电子版归档稿直接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不再刻录光盘,申请授予博士学位者,还需将 1 本学位论文纸质版归档稿交所在学院教务办。

2.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以及学位申请归档材料,直接向校学位办公室归档(光盘 2 份),地点在闵行校区陈瑞球楼 443室。归档后,由研究生院负责网上确认(咨询电话:34206359 陆老师)。

3.涉及到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如需委托打印、复制、装订、刻录,必须在图书馆复印中心进行。地点:闵行校区图书馆主馆 C103 室(咨询电话:34206425,杜老师)。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有关规定 

1.党员

请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务必于【2026年6月12日(周五)17:00】前,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线上登记,并同步在智慧党建平台发起转接流程。转往上海市外的党员需领取纸质介绍信,并按要求反馈回执。

详见通知:/xsgz_bszn/2467.html

如有问题,可登录beats·365(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工作热线平台咨询:https://ssc.sjtu.edu.cn/m/f/82a7f549  业务类型选择“学生党建”。

2.团员

二十八周岁以下毕业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s://www.kdocs.cn/l/ce90KSMAisfr。团支部管理员及时完成转接审批。同时需在团支书处领取团组织关系转接贴纸。相关问题可通过所在班级团支书咨询。如有其它问题,可发送邮件咨询:youth.see@sjtu.edu.cn 。

3.群众

非党员、非团员的毕业生由学校负责统一在网上离校系统进行确认登记,不需办理相关手续。

(五)学生档案转递

请6月毕业生于【2026年6月17日(周三)17:00】前,登记准确的寄档信息。除留校直研学生无需寄档,其他去向(如就业、出境等)请根据通知要求填写。

详见通知:/xsgz_bszn/2468.html


四、其他

(一)毕业生离校前,做到人离寝室净、楼空公物全,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的,除赔偿外还应停止就业派遣,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二)建议毕业生在离校前将校园卡内金额消费完毕。学校根据离校系统信息于 7 月 5 日冻结离校毕业生的校园卡,校园卡内余额将在一个月内统一退还到毕业生在财务计划处登记的银行卡中,并将校园卡销户,没有银行卡的毕业生到校园卡充值点办理销户退余额手续。以下几种情况校园卡余额不能退还到银行卡中,还需自行到校园卡充值点办理销户退余额手续:(1)6 月 30 日前未办完全部离校手续;(2)在本校继续升学或工作的;(3)银行卡未在财务计划处登记或已注销的;如有疑问,请与 网络信息中心联系,咨询电话:34206060。


附件2


附件3